税总发【2024】0108 号
2024 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和省局稽查局关于2024年全省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全省各市税收征管情况,各市税务局稽查局将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方式,按稽查辖区分三次进行2024年度全省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抽查方案编号:FA1421020240227092638、FA1421020240227093629、FA1421020240227093841)。从全省市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1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共计256户企业,随机抽查结果将纳入企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记录,并按规定推送至全国信用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为扩大执法社会影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请各企业单位财税负责人及时查阅(电脑端下载查阅)附件:《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行第二批次随机检查对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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